能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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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业论文_电力设计院提供前期服务后参与新

文章目录

一、前期服务单位参与工程投标的法律规定与分析

1. 相关法律规定

2. 国家、地方立法与政策不一的分析

二、法律适用探究

1. 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新能源项目能否适用《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 新能源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形式是否适用《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3. 电力设计院提供前期服务后参与新能源工程总承包投标参照适用《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合理性分析

三、利弊分析

四、招标人如何公开前期服务成果

五、实操建议

文章摘要:<正>当前,电力设计院参与新能源总承包项目日益频繁。除提供项目的前期服务外,电力设计院是否可以参与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一直是业界争论的焦点之一,本文从法律法规、实务操作等角度对该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对于新能源项目中前期服务单位能否参与工程总承包投标的法律规定并不明确,各地实践也不一,但从现行立法的政策导向上看,国家及部分地方政府对前期服务单位参与工程总承包投标持鼓励态度。本文最后对提供前期服务的电力设计院更好地参与新能源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提出了实操建议。

文章关键词:

论文作者:孙辉 程晓海 

作者单位: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 

论文分类号:F426.61;F271;D922.297